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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齐鲁晚报
潍坊中心城区本周六达标供暖
已连续多年提前、延时供暖
本报11月10日讯(记者 蔚晓贤)供暖季日益临近,很多市民关心潍坊中心城区今年能否继续提前供暖。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潍坊中心城区已于11月9日12时启动供热低温运行,11月12日12时居民小区提前达标供暖。潍坊的暖流将继续提前到来。
11月10日,记者从潍坊市城市管理局获悉,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已下发关于提前启动-年采暖季中心城区居民供暖的通知,据介绍,中心城区于11月9日12时启动供热低温运行,11月12日12时居民小区提前达标供暖。
根据当前气温和天气预报情况,经潍坊市政府同意,决定中心城区(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 寒亭区、高新开发区综合保税区)于11月9日12时启动供热低温运行,11月12日12时居民小区提前达标供暖。包括供热企业集中供暖的居民小区和其他单位管理的燃气锅炉、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分布式集中供暖居民小区。
通知要求各区、市属相关开发区要加强组织协调,确保按时启动低温运行和达标供暖。要组织好全系统低温运行工作。及时进行系统调试、故障排除,保障居民家中逐渐升温。要做好提前达标供暖期间的居民采暖用热量(含分布式集中供暖居民小区)核查统计工作。确保财政补贴按时足额拨付到相关供热企业、单位。各县市和滨海、峡山开发区参照执行。
根据《潍坊市供热条例》规定,潍坊市法定采暖期为每年的11月14日12时至次年3月15日12时,而这也是省内很多城市一直默认的正式供暖时间,但为提高群众生活品质,近年来潍坊市会视天气状况提前和延后供暖时间,延长供暖发生的热源成本由政府承担,水电人工等成本由供热企业承担,不需用户多交一分钱。
从年-年供暖季开始,潍坊中心城区开启了提前供暖、延长供暖模式,在当年这个供暖季,潍坊延长供暖至3月20日,延长5天。
-年供暖季,潍坊中心城区提前13天启动供热低温试运行。待供暖季即将结束时,又先后2次延长居民供暖时间,供暖结束时间由原来的3月15日24时延长至3月24日24时,共延长9天。
-年供暖季,潍坊再次提前2天达标供暖,又将供暖时间延长了7天。
-年供暖季,潍坊中心城区提前12天低温试运行,提前8天达标供暖,又延长供暖11天。
-年采暖季,潍坊提前15天低温试运行,提前8天达标供暖,加上此次延长的16天,本采暖季潍坊供暖天数达到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