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供暖锅炉 >> 供暖锅炉介绍 >> 报废资产吴忠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14台
公告及报名期限:-03-19至-03-27
挂牌总价:82.7万元
保证金总额:25万元
过户保证金:成交价格的20%
标的所在地:吴忠
-(吴忠工作站)
标的简况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实物为准!
转让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将报名资料在挂牌截止日16:30前提交。
2、报名需交纳资产竞买保证金25万元(挂牌期满截止日16: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该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金;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合同,视为违约。
3、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转让标的是以现状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资产质量等方面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反悔或向转让方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
4、最终受让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宁夏科技资源与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5、最终受让方需在交完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3个自然日内办理完毕移交手续,手续办理完毕,方可提取资产。
6、最终受让方应在签订交易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产的装卸、运输工作,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
7、最终受让方需自行提取标的物,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拆除、装卸、搬运、运输等费用)由最终受让方负担。前述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最终受让方负责,发生损坏房屋、建筑物或侵害转让方权益的情况,转让方有权要求最终受让方承担恢复原状及赔偿损失等责任。
8、杂质处理,可现场清理,不进行折算。
9、该资产在处理过程中,如存在转让方认为不可出售的物资,转让方有权决定是否一并出售。
10、处理过程中,出现争议问题及其他未尽事宜,以转让方规定或解释为准。
11、此项目标的资产整体转让。
12、最终受让方在办理移交手续前应向交易所缴纳受让标的成交价格的20%,作为移交保证金。
13、所有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本人需到现场报名。
14、看标日期为3月22日,时间下午13:00--17:00,其余时间不予协助看标。
15、此标的已全部拆卸,部分标的抵拆卸费,以现场实物为准。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且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2、意向受让方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保证事项及处置方法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转让标的所涉及情况已全面调查和了解,并自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竞价、移交和履约的担保。
2、如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转让方和宁夏科技资源与产权交易所将扣除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违约标的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在竞价过程中互相串通、结盟,损害竞价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竞买人参与正当竞价的;
(5)通过竞价方式确定的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未与转让方达成资产转让协议以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6)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未与转让方达成资产转让协议以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7)资产转让协议签订后,阻碍协议生效的;
(8)最终受让方未按照转让方要求的时间进行资产移交的;
(9)最终受让方以不了解标的物状况为由拒绝与转让方进行资产移交的;
(10)其他违反交易规则的情况。
3、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等额部分。
4、未能成为最终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将在最终受让方确定后由交易所予以无息退还。
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宁夏科技资源与产权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