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供暖锅炉 >> 供暖锅炉发展 >> 简单介绍11类商标注册相关事宜
之前商标申请都需要到北京商标局去注册提交,但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越来越的商家都学会通过网上商标局去递交申请,也可以委托专业的代理机构去办理。
众所周知,
商品和服务项
商标类目
共分为45类,其中1-34为商品商标,35-45为服务商标。
商家在进行
申请注册时
一定要严格按照
商品与服务分类表的分类确定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类别;
同一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标的,应按不同类别提出注册申请。商标注册是申请在先原则,申请在先的受法律保护,申请日是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的日期为准。
第十一分类商标注册明细
-照明用设备、器具(不包括汽灯、油灯)。
-汽灯,油灯
-烹调及民用电气加热设备(不包括厨房用手工用具,食品加工机器)
-制冷、冷藏设备(不包括冷藏车)
-干燥、通风、空调设备(包括冷暖房设备),气体净化设备
-加温、蒸汽设备(包括工业用炉、锅炉,不包括机车锅炉、锅驼机锅炉、蒸汽机锅炉)
-供暖装置及水暖管件
-卫生设备(不包括盥洗室用具)
-消毒和净化设备
-小型取暖器
-不属别类的打火器具
-核能反应设备
商标局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左右会下发商标受理通知书(可以打TM标),然后是5-12个月的实质审查,如果实质审查合格,就进入公告期。在刊登公告三个月内没有人提出异议该商标完成注册,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