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供暖锅炉 >> 供暖锅炉前景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民用机场建设工程H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机场(含军民合用机场的民用部分)的新建、迁建、改扩建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声环境质量标准
GB(所有部分)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GB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
GB机场周围飞机噪声测量方法
GB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T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GB/T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HJ2.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HJ2.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HJ2.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
HJ2.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
HJ/T10.3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
HJ1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
HJ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HJ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
HJ.4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鸟类
HJ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
HJ全国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技术规范——生态系统遥感解译与野外核查
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民用机场civilairport民用机场分为运输机场和通用机场。运输机场是指为从事旅客、货物运输等公共航空运输活动的民用航空器提供起飞、降落等服务的机场。通用机场是指为从事工业、农业、林业、渔业和建筑业的作业飞行,以及医疗卫生、抢险救灾、气象探测、海洋监测、科学实验、教育训练、文化体育等飞行活动的民用航空器提供起飞、降落等服务的机场。
3.2航空器aircraft能在大气层飞行的机器或装置的总称,本标准指喷气式飞机、螺旋桨飞机和直升机。
3.3飞行架次numberofflights航空器起飞、降落、低空飞越独立计算的架次。
3.4飞行程序flightprocedures航空器在机场区域运行所规定的、按顺序进行的一系列机动飞行的要求,如飞行区域、航迹、高度、速度的规定和限值等,一般包括起飞离场程序、进场程序、进近程序、复飞程序和等待程序等,分为仪表飞行程序和目视飞行程序两类,仪表飞行程序包括传统程序和基于性能导航(PBN)程序。
3.5航空器噪声aircraftnoise航空器起飞、降落、低空飞越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3.6地面噪声groundnoise航空器地面整机试车噪声及除航空器噪声外的其他设备产生的噪声。
3.7起飞着陆(LTO)循环landingandtakeoff(LTO)cycle航空器从高空降落至机场又重新起飞至高空的一个运行过程。一般包括进近、滑行、起飞和爬升四个工作状态。
3.8飞机尾气aircraftengineexhaust航空器LTO循环过程中排放的大气污染物。
3.9辅助动力装置(APU)auxiliarypowerunits在航空器主发动机未运行时,为航空器提供动力的小型发动机。
3.10地面支持设备(GSE)groundsupportequipment为航空器提供地面保障服务的车辆和设备,包括航空器牵引车、乘客摆渡车、货运拖车、加油车、地面电源车等车辆以及货物装载机、行李传送带等设备。
3.11计权等效连续感觉噪声级weightedequivalentcontinuousperceivednoiselevel经白天、晚上、夜间不同时间段内机场航空器噪声影响加权后的等效连续感觉噪声级,用LWECPN表示,单位dB。
3.12最大A声级maximumAsoundlevel在规定测量时段内或对一次起飞、降落、低空飞越等独立噪声事件,测得的A声级最大值,用LAmax表示,单位dB(A)。
3.13暴露声级soundexposurelevel在规定测量时段内或对一次起飞、降落、低空飞越等独立噪声事件,将其声音能量等效为1秒作用时间的A计权声压级,用LAE表示,单位dB(A)。
3.14符号
LWECPN计权等效连续感觉噪声级dB
Ldn昼夜等效声级dB(A)
LAmax最大A声级dB(A)
LAE暴露声级dB(A)
Leq等效声级dB(A)
D10%地面空气质量浓度达到标准值的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km
LEPN有效感觉噪声级dB
Td在LAmax下10dB的延续时间s
T0标准时间s
L(F,d)航空器发动机推力为F时,与航空器飞行航迹最短距离为d的地面点的声级dB
LF特定推力下的航空器噪声级dB
ΔV速度修正因子dB
Λβ,l,φ侧向衰减因子dB
Aatm大气吸收引起的衰减dB或dB(A)
?L指向性修正因子dB或dB(A)
LAmax(F,d)航空器发动机推力为F时,与航空器飞行航迹最短距离为d的地面点的最大A声级dB(A)
Adiv几何发散引起的衰减dB或dB(A)
Agr地面效应引起的衰减dB或dB(A)
Abar障碍物屏蔽引起的衰减dB或dB(A)
Amisc其他多方面效应引起的衰减dB或dB(A)
Ld昼间等效声级dB(A)
Ln夜间等效声级
4总则4.1基本任务
依据HJ2.1的要求,在工程分析和生态环境现状调查的基础上,识别机场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明确环境保护目标,预测和评价生态环境影响范围和程度,提出预防或减缓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制定相应的生态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从生态环境影响角度明确机场工程建设项目是否可行。
4.2基本要求
4.2.1早期介入。机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宜尽早介入机场选址等前期工作,将生态环境保护的内容融入到选址和方案设计中,降低因选址不当造成的重大生态环境影响和治理成本。
4.2.2预防为主。按照优选场址、优化平面布置、治理修复和补偿的次序提出机场工程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注重发挥机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源头预防作用。
4.2.3突出重点。机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应根据工程建设内容和特点,对项目产生的主要生态环境影响进行重点分析和评价,并提出对策措施。
4.3工作程序
4.3.1民用机场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见图1。
4.3.2第一阶段:按照早期介入的原则开展场址比选,分析机场工程不同场址与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符合性,初步识别声、生态和水等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分析不同场址机场工程对主要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从生态环境影响角度给出推荐场址或场址优化调整建议。
4.3.3第二阶段:收集机场的工程技术资料和其他相关文件,明确工程概况,分析工程产生的生态环境问题,给出污染源和污染物排放量,判断生态影响性质和影响程度;调查场址所在地的区域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识别主要生态环境影响,筛选评价因子,确定评价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明确各环境要素评价重点。
4.3.4第三阶段:开展生态环境现状调查监测与评价,开展生态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明确生态环境影响范围和程度。
4.3.5第四阶段:提出预防或减缓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和监测计划,并进行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论证;对工程概况、生态环境质量现状、主要生态环境影响、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选址合理性等内容进行概括总结,结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从生态环境影响的角度给出机场工程建设项目是否可行的结论。
4.4图(表)要求
4.4.1参照附录A给出项目工程概况。
4.4.2给出项目地理位置图、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工程平面布置图、飞行程序图、环保设施/措施平面布置图、调查/监测点位图、预测结果图以及生态保护措施平面布置示意图等,改扩建、迁建机场工程还应给出现有工程平面布置图、环保设施/措施平面布置图、生态保护措施平面布置示意图。相关图件的作图要求见附录B。
5工程概况5.1场址比选
5.1.1分析机场工程选址、规模、性质等与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要求符合性,判断工程选址、施工布置是否占用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以及I级保护林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中法律法规禁止占用的区域,明确机场工程选址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在满足民航安全高效运行基础上,所选场址尽量避免削山、填海、填湖(湿地)和改造河流等。
5.1.2从声、生态、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及电磁环境等方面,对比分析机场工程在不同场址对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可能产生的影响,重点分析航空器噪声对现有和规划的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HJ19中规定的重要物种栖息地的影响,尽量减少受噪声影响的环境保护目标数量;涉及重要物种中的候鸟,应从航空器飞行航线与鸟类迁徙路线是否重叠等方面,分析机场场址的环境合理性,明确推荐场址或场址优化调整建议。新建民用机场选址与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距离应当符合标准要求。
5.2基本情况
描述机场推荐场址所在地理位置及所属行政区域(细化到街道或乡镇)、给出机场基准点的地理坐标及机场标高、机场与所在城市的位置关系等。说明机场的类型(民用机场、军民合用机场等)及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或改扩建),跑道构型、方位(真方位或磁方位及磁差)和数量。给出机场占地规模、设计目标年、工程进度安排、总投资及环保投资。
5.3建设内容
5.3.1机场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供油工程、依托工程和净空处理工程等。
5.3.2主体工程主要包括飞行区、航站区和货运区。飞行区应明确飞行区等级,跑道数量、长度和宽度,滑行道的数量、长度和宽度,机坪的数量和机位数等,防吹坪、掉头坪的数量;涉及直升机的机场应明确直升机起降点、直升机停机坪及滑行道位置等。航站区应明确航站楼、停车场的位置和规模等。货运区应给出货运站、货机坪的位置和规模等。
5.3.3辅助工程包括空管工程、机务维修设施、应急救援和安全保卫设施、服务保障设施等。空管工程应明确航管楼、塔台、导航台站、助航、气象和通信等设施的建设内容和主要设计指标;机务维修设施应明确维修内容,给出维修机坪、试车坪的位置、规模及配套设施等。
5.3.4公用工程包括供水、供电、制冷、供热、供气、雨水收集和排放工程等。供水工程应明确供水水源和给水量;制冷和供热工程应给出制冷、供热方式,燃料种类、成分及消耗量;供气工程应明确气源、压力、管线布置、用气量和成分;雨水收集和排放工程应明确雨水收集方式、管网布设及排放去向等内容。
5.3.5环保工程包括大气污染及水污染控制、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噪声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防控等设施和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明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处理处置工艺和主要设备等,污(废)水和固体废物还应明确最终去向。
5.3.6供油工程包括机场各类供油设施。应明确为机场供油而设置的铁路装卸油站(装卸油码头)、中转油库以及储油库、机场油库、航空加油站、输油管线和汽车加油站等设施的位置、建设内容及规模,给出储油罐类型、容量、油品及周转量等内容。
5.3.7明确依托工程的建设、运行、环保手续履行情况及接纳本工程污染物的能力。
5.3.8明确净空处理区的面积、工程内容、处理规模及生态修复措施等。
5.3.9明确机场工程的施工方式、时序和周期,给出机场工程永久及临时占用土地类型及面积。涉及工程拆迁的,应给出拆迁计划。
5.3.10对于改扩建和迁建机场,还应增加现有机场工程基本情况。明确机场改扩建前后工程建设内容的变化情况;明确改扩建和迁建机场现有工程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及生态保护措施的有效性,给出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及达标情况,明确现有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排污许可等环保手续的履行情况和相关要求的落实情况,明确现有工程存在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及拟采取的整改方案等内容。
5.3.11说明导航台站、通信设施等电磁辐射设备的名称、性质、辐射频率、功率、运行状态等。
5.4飞行程序
5.4.1运输机场应给出目标年的传统程序、基于性能导航(PBN)程序等飞行程序说明和飞行程序图,并给出各类飞行程序的运行比例。
5.4.2通用机场应给出目标年作业、训练、转场等飞行活动的仪表、目视飞行程序说明和飞行程序图。如涉及直升机,应给出直升机的飞行程序说明、飞行程序图以及不同飞行阶段的飞行高度等。
5.4.3对于改扩建机场,应给出现状年相应的飞行程序说明和飞行程序图。
5.5航空业务量
5.5.1给出目标年旅客吞吐量、货邮吞吐量。给出目标年各机型的飞行架次,明确不同时间段飞行架次比例、不同跑道和航向航空器起降架次比例。其中,通用机场不同机型的飞行架次应按飞行活动类型(如教育训练、护林防火、转场等)分别给出。
5.5.2对于改扩建机场,还应给出现状年的航空业务量及不同机型的飞行架次,明确现状年不同跑道、不同航向、不同时间段飞行架次比例。
6环境影响识别6.1工程分析
6.1.1总体要求
6.1.1.1工程分析引用(预)可行性研究等文件中污染源源强和生态影响因素数据时,应进行复核校对后使用。
6.1.1.2工程分析应通过类比调查、物料衡算和模型计算等方法给出污染源源强核算、生态影响因素分析结果,有排放标准的,应给出是否达到相应排放标准的结论。改扩建机场应给出机场建设前后污染物增减的“三本帐”(工程建设前污染物排放量、建设后污染物排放量和建设前后污染物排放增减量)。
6.1.1.3工程分析时段应包含整个项目建设和运营周期,内容应涵盖所有污染源及生态影响因素。
6.1.2施工期工程分析
6.1.2.1明确施工工艺流程、产排污节点,给出污染物产生量、处理措施、处理效率和排放量。
6.1.2.2明确机场工程建设(临时、永久占地)占用的土地利用类型及面积等;占用生态敏感区的,应给出占用的生态敏感区的类型和面积;改变河流、湖泊等水体天然状态的,应明确改变方式、范围和程度等。
6.1.2.3明确工程挖填方情况,进行土石方平衡分析。涉及取(弃)土场的,应明确取(弃)土场位置、占地面积及取(弃)土量,给出土石方运输方式和运输路线。
6.1.2.4明确搅拌站、施工营地等生产生活设施的位置、规模。核算施工期废气、污(废)水等产生及排放量,明确处理措施和排放去向。给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处置量及处置方式。
6.1.2.5明确主要施工方式、施工机械等,给出主要施工噪声源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效果。
6.1.3运营期工程分析
6.1.3.1噪声源强
6.1.3.1.1航空器噪声按照附录C给出机场主要机型的噪声源强(噪声-功率-距离数据)、主要机型性能和适航合格审定噪声级。对于无法按照附录C直接获取航空器噪声数据的机型,在条件许可时,航空器噪声数据应优先采用实测法获取;条件不允许时,可通过选取类比机型的方式获得,类比机型应根据航空器类型(螺旋桨、喷气等)、发动机参数(型号、功率和数量)和航空器最大起飞重量等条件选取。
6.1.3.1.2地面噪声地面整机试车噪声源强按照附录C给出,无法按照附录C直接获取的,采用类比或实测法获得。地面其他固定噪声源(如锅炉风机等)噪声源强采用实测法、类比法等确定,并给出声源种类、数量、分布及噪声特性等。进场道路交通噪声源源强可通过实测法、声源类比测量、引用有效资料或研究成果来确定。采用声源类比测量时应给出类比条件。改扩建工程的现有道路交通噪声源源强的确定应优先采用实测法。
6.1.3.2生态影响因素分析根据机场工程特点和区域生态环境特征,分析机场运营对生态的影响因素、影响方式和影响程度,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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