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供暖锅炉 >> 供暖锅炉前景 >> 吉林省能源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
北极星售电网讯:根据省委统一部署,年4月1日至6月10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省能源局党组进行了巡视。年7月30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向省能源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四个革命、一个合作”重要论述不到位
1.推进能源供给和消费革命,破解我省能源供需矛盾措施不力。
整改情况:
一是调研推进项目建设。蛟流河煤矿建设项目已列入吉林省煤炭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完成了矿山探矿权及矿山储量勘探报告、勘探报告备案登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等程序,正在开展矿区范围划定申请工作。
二是调查摸底了煤炭资源勘查情况,组织开展了全省煤炭工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调研工作。在此基础上启动了《吉林省煤炭工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初稿)》编写工作,推动具备开发条件的资源落实建设项目。
三是充分挖掘资源潜力,努力实现增产增供。督导油气企业加快新井投产和老井挖潜改造,科学组织生产,在省内油气资源劣质化趋势下,最大限度增加省内自产油气供应。年原油产量.2万吨,同比增加1.3%;天然气产量20亿立方米,同比增加7.83%。年原油产量力争达到万吨左右;天然气产量力争达到21亿立方米以上。
四是协调中石油积极争取域外天然气增供指标。根据我省天然气实际需求,年域外管输天然气供应10.78亿立方米,年域外管输天然气供气量力争达到15亿立方米,确保全省天然气供需基本平衡。
五是严控新增煤电装机规模。截至目前,全省无新增纯凝和抽凝煤电机组。
六是加快煤电产能淘汰。已向国家能源局报送《吉林省能源局关于上报吉林省年煤电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的报告》(吉能电力〔〕号)。同时,与华能白山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江源区人民政府、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和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五家单位签署《关停华能白山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1号、2号机组协议书》,目前1、2号机组已经关停。
七是做好本省电力消纳工作。积极协调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支持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立城小学、第一实验学校,德惠市乡镇中小学校、卫生院、养老院和吉林省农特产品展示推广基地等电能清洁供暖项目实施电能清洁供暖,做好外网接入工作确保这些项目按时供电。
2.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破解制约我省新能源发展的办法不多。
整改情况:
一是年吉林省风电投资红色预警已经解除。截至年12月底,全省风电机组利用小时数为小时,同比增加小时。
二是吉林省向扎鲁特4回千伏外送线路和辽吉省间联络线不断加强,吉林向省外送电能力达到万千瓦。
三是加大富余电力外送。年我省通过省间联络线和鲁固直流外送通道完成电力外送电量.6亿千瓦时,其中风电送出电量30.03亿千瓦时。
四是印发《吉林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年电力市场交易工作的通知》(吉能电力联〔〕号),年安排市场化交易电量亿千瓦时,其中风电5亿千瓦时。
五是印发《关于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通知》(吉能电力联〔〕号),明确省内所有经营性电力用户(除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外)可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参与市场的用户不再受电压等级和用电量的限制,均可全电量交易。
六是配合吉林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丰富交易品种,已开展双边交易和月度集中竞价交易。
七是年我省光伏发电已解除橙色预警转为绿色。
(二)对推进“三大攻坚战”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悟不深,部署不力
1.风险防控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国家大力提升油气勘探开发工作要求,全力推进省内油气勘探开发项目建设,督促油气企业研究梳理油气勘探开发重大项目问题清单,积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协调推进中石油松原长岭双坨子天然气地下储气库项目建设,一期试验工程于年5月开工建设,目前累计完成投资4.17亿元,整体工程项目计划1年底具备注气条件。
三是推进长春市城市储气设施项目建设,已于年12月开工建设,力争尽快建成投运。督促现有储气设施不能达到3天应急储气要求的地方政府,近期通过购买可中断非居民用户调峰能力、远期通过与中石油或其他储气企业签订储气能力租赁购买协议履行储气责任。
四是多次与国家能源局、国家油页岩研发中心沟通,汇报我省3个分中心在研发试验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五是松原市发改委年8月与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签订了《油页岩先导试验示范区规划编制合同》,我局和松原市发改委多次召集编制单位、扶余市发改局、“国家油页岩研发中心”设立在我省的三个分中心共同研究规划编制的相关事宜,并于年12月25日在北京召开了《国家油页岩原位转化松原先导试验示范区规划》评审会,由国家组织的专家评审组出具了评审意见。我省依据其评审意见上报了《吉林省能源局关于在松原市设立国家油页岩原位转化先导试验示范区的请示》,现等待国家批复。
2.脱贫攻坚履职缺位。
整改情况:
一是对分管局长、主要负责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追责,起到警示作用。
二是深入开展光伏扶贫项目验收评估工作,督促各地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验收评估工作方案,加快推进验收评估工作。截至年12月20日,我省有8个市(州)的16个县(市、区)均已完成了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验收评估工作。年1月2日,我局向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报送了《关于开展全省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验收评估工作有关情况的报告》(吉能新能〔〕1号)。
三是扎实开展了与贫困村党支部的结对共建活动,以联合主题党日、座谈会等形式进行了面对面交流,推动了业务工作和支部建设双提高。围绕业务和党建工作重点难点问题,为贫困村破解工作难题,强化了党建促脱贫的政治引领作用。驻村工作队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和项目,帮助村集体经济实现多元化发展。不定期提醒结对帮扶人员做到“四个联系”、“五个帮送”。
3.污染防治推进不到位。
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协调联络机制,年2月印发《关于印发吉林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协调小组和联络员名单的通知》(吉能规划〔〕55号),成立吉林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协调小组。督促有关地区制定方案,各市(州)已于年正式出台方案并有效推动执行。
二是规范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印发《吉林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调整和实施意见》(吉能规划〔〕83号)。要求各市(州)严格控制新增耗煤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从源头上控制煤炭增量消费,年没有新增煤电装机,同时关闭白山煤矸石电厂66万千瓦装机。
三是强化考核力度。配合省发改委完成了国家对我省年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考核工作。商请省发改委修改了双控考核打分细则,所占权重比上年增加2分。我局带队会同省直相关部门组成第四考核组,对白城、松原两市进行了现场考核。目前,省发改委已向社会通报了考核结果。
四是制定下发了《吉林省秸秆能源化利用三年行动方案(-1年)》。
五是推进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截止年2月底,全省建成秸秆直燃发电项目18个,主要分布在长春、吉林、四平、松原、白城等资源相对富集地区,装机规模54.7万千瓦,年可消耗秸秆万吨。
六是有序推进秸秆成型燃料加工利用。目前,我省农作物秸秆成型燃料加工企业初具规模,全省秸秆成型燃料加工量约为万吨,年消耗秸秆万吨,全省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总计约蒸吨,实现供热面积近0万平方米。
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党组会议,部署《吉林省能源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责任主体“谁主管、谁负责”,发现问题第一时间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二是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拉设条幅横幅、制作宣传展板、在能源局网站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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