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供暖锅炉 >> 供暖锅炉前景 >> 城市再生水资源应得到集约安全再利用
城市再生水是指污水处理厂将收集的生活污水、工业废水以及雨水等进水水源,经混凝、沉淀、过滤、消毒等深度处理,去除有机物、重金属离子等有害杂质,进而可以进行有益使用的非饮用水水资源。随着城市发展规模不断扩大,城市生产生活用水量亦逐渐增加。面对当前城市水资源严重缺乏局面,供需水矛盾日渐突出,节约用水、合理用水已成为社会共识。当今,对稳定可靠、水源充足的城市再生水的合理利用,被认定为是解决城市缺水的一条重要途径。
顺应形势需求,今年,禹城市审计局对全市水资源管理利用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并对城市再生水回用状况做了专项调查。
一、我市水资源现状
据统计,我国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均水资源拥有量低于国际公认的用水紧张线,其中,山东、北京、天津等10个省市则低于严重缺水线。无独有偶,目前,我市的水资源状况亦不容乐观,全市可利用水资源总量约1.6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拥有量仅有立方米,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1/6。按照国际公认标准,人均水资源低于立方米的地区为极度缺水地区,我市属极度缺水地区。经查阅相关资料,全市年均需水量约2亿余立方米,除地下地表等可利用水资源外,尚需跨流域外调黄河水1亿余立方米。根据德州市年度用水总量控制目标,我市核定用水总量应严格控制在万立方米以内,其中区域外调水不得超过万立方米。目前,我市经济处于快速发展时期,用水量会随之日益增加,如果不充分利用现有水资源,用水量很快便会超过赤字红线。
经查询我市近5年城区供水资料,发现城区5年供水总量为万立方米,其中地下水供应量为万立方米,且部分地下水属深层承压水,不符合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公布我省地下水限采区和禁采区的通知》(鲁水资字〔〕1号)文件规定,即我市属于深层承压水禁采取,地下水开采量必须严格予以控制,年年前深层地下水取水井必须全部封填。在调取我市近5年城区再生水排放量时发现,5年城市再生水外排量多达万立方米,即每年接近万立方米外排量。在水资源严重紧缺的今天,如果能对城市再生水加以合理利用,不但可开辟新的生产生活水源通道,每年可节约近万立方米水资源,同时还可以实现污水资源化、无害化最大利用效能。
二、我市再生水利用状况
时至今日,历经三十几年的发展之后,城市再生水已逐步为社会大众所认知。再生水水量充沛,水质稳定,受季节及气候影响较小,与海水淡化、跨流域调水相比,再生水具有明显的价格优势。审计人员实际走访了城区三个污水处理厂,并查阅近5年污水处理资料,核实其出水排放标准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化学需氧量、氨氮总量、总磷、总氮、PH值等主要指标均在合格数值范围之内,达到地表水类Ⅴ类标准,可应用于对水质要求不严格的工业生产、城市杂用、农业、水利等方面。经调查相关企业得知,除新园热电厂和禹城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已与污水处理厂对接外,其他生产企业基本没有使用再生水的意向。第二污水处理厂与新园热电厂之间已铺设有9公里城市再生水管道,但因热电厂对水质要求比较严格,例如氯离子必须小于mg/L、碱度小于6mg/L、电导小于us/cm、钙离子小于70mg/L,致使城市再生水除少量用于循环冷却水外,其他因含盐量高等原因,再生水基本无法发挥其有效作用。经走访禹城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知悉,该公司垃圾处理工艺对再生水要求不高,可用于补充冷却水及除盐水,但对再生水水质、水量的稳定性仍有顾虑,目前管道虽已接通,但再生水尚没有得到实质性利用。同时经调查市政杂用用水情况得知,五年来道路降尘、公厕冲洗、绿化浇灌等用水量近万立方米,但利用再生水的数量仅17.6万立方米,再生水利用率不高。由此可知,目前我市城区再生水利用范围极其有限,每年近万立方米的再生水几乎全部流入附近河流,在工业生产、城市杂用、农业、水利等方面基本没有发挥其应有作用。
三、再生水利用所面临的困难
一是思想认识有偏见。受传统观念影响,企业和居民对自来水及自备水比较信赖,认为再生水不甚清洁,不能达标,无法满足使用要求,存在排斥心理。同时,使用再生水需进行内部管网配套设施同步建设,工程建设投资增加,运营回报期长,经济效益不明显等,加之自备水源及自来水水价均不高,使用起来较为方便,致使企业单位或居民小区使用再生水积极性不高。
二是缺乏鼓励政策及约束措施。目前全市在推动再生水利用方面没有强制性规定,没有相关奖励及约束机制,用户缺乏自觉利用再生水的积极性。同时,对工业市政特别是高耗水产业没有约束性用水措施,许医院学校、工厂企业、宾馆饭店、居民小区等,因再生水设施建设不完备而无法进行再生水的回收利用。
三是管理体制不明确。城市生产生活供水、污水处理排放等分属不同部门管理,而对再生水的利用却缺少一套完整的管理体制,致使再生水水源水质、生产、输送、终端用户等各个层面相互独立,运行程序不顺畅,给再生水的推广利用带来了一定困难。
四是配套设施建设不完善。推广利用再生水的首要条件是管网设施必须配套完备,管网设施通畅。目前,我市城区再生水排放口均设在污水处理厂附近,通往工业企业的再生水管道仅有两条,且各自独立,城区范围内没有统一的规划布局,取水局限性很大。工业企业、城市降尘、绿化浇灌等需水地点分布于城区各个方位,获取再生水途径十分困难,若单纯依靠用水单位自觉使用再生水,再生水推广将会受到很大局限。
四、审计建议
一是强化统筹管理。城市再生水回用是一项集收集、处理、使用于一体的复杂系统工程,需要完善的保障机制作为其发展运行基础。目前,我国污水再生利用已历经20多年进程,技术相对比较成熟,但对于我市尚处于摸索尝试阶段,没有明确的责任管理部门及管理制度。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城市建设等职能部门在各自管辖范围内进行小范围推广,基本依靠节水部门自觉自愿,执行力度远远不够。建议政府尽快出台相应制度文件,明确相关联的职能管理单位及管理职责,针对污水再生利用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收费、监督等制定规范文件,加大对污水产生、处理、回运系统的有效管控,逐步提高再生水处理能力及利用效率。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再生水利用能否得以顺利推广,关键在于用水户能否从心理上接受再生水,信任再生水水质水量的稳定可靠性,切实提高利用再生水的自觉性。目前,我市对污水再生利用的宣传力度不够,大部分用水户对再生水认识不到位,对“先地表后地下”水资源调度原则不甚了解,对我市水资源紧缺状况更是不清楚,无疑会影响再生水的推进利用程度。建议政府加大对再生水的宣传引导力度,可通过视频播放、专业讲解、图片展示、外出学习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再生水水资源的稳定可靠及水资源的稀缺宝贵性,提高社会公众对再生水的认识接受程度及节水意识,充分调动用水户充分使用再生水的积极主动性。
三是提高再生水性能指标。目前,多数用水户对再生水水质不放心,对排放指标及排放水量持怀疑态度,已成为阻碍再生水推广的一个重要因素,污水处理厂必须加大改造提升力度,为工业企业和居民生活提供符合标准的再生水水源。工艺用水、锅炉用水以及循环冷却水的水质要求相对较高,可以组合多种工艺开展深度处理,除COD、BOD、SS、NH3-N、TN、TP、色度等各项指标必须严格进行控制外,对粪大肠杆菌、余氯、悬浮物、含盐量等要素更应加以重视,确保再生水符合回用水要求。厕所冲洗、绿化养护、道路降尘以及洗车用水等,对再生水源的要求相对降低,但对色度、除味度等指标要求较高。因此,升级改造应根据设计进出水水质、用地面积和工程规模等多种因素,采用安全可靠的成熟工艺,保障供水安全可靠。同时要特别加强对进出水水质的监测管理,对设施维护及各种用水途径强化风险控制,建立应急预案,确保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再生水指标安全有保证。
四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城市再生水作为一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起步晚,建设速度滞后,管网设施不配套,即使用户有需水要求,因管线连接不通畅也无法使用再生水。目前我市通往用水企业的再生水管线仅有两条,且后期维护管理职责不明确,其他作为市政杂用则没有可取水的管线,只能在污水处理厂附近取水,使用起来极不方便。建议下一步将城市再生水项目列入市政建设整体规划,统筹布局,配套建设完善的泵站、再生水管道等,以保障再生水利用具备必要的基础设施条件。
五是推动再生水资源化综合利用进程。能源与环境是当今世界可持续发展的两大主题。随着国家鼓励推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发展规划等多项政策措施的落实,目前,我国不少城市已将“污水处理、达标排放”目标转变为以提高水的综合利用效能为核心的“水的循环再利用”,充分挖掘污水的资源化利用价值。据统计,我市目前日污水排放能力可达12余万立方米,如果能对达标污水资源进行挖掘,充分提取其富含的有机物、废热源潜能,经过污泥干化、源热泵等能量转换程序,便可用于污泥干化发电、有机肥料制作、城市供暖热水源等,真正实现“进去的是废水,出来的是能源”的资源化利用目标。(渠全红杨叶红)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
转载请注明:http://www.aideyishus.com/lkcf/20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