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供热季即将在11月1日开启。今天起,沈阳市供热系统将先后进入冷态、热态试运行阶段,确保11月1日零时正常供热。截至目前,沈阳市已储煤万吨,储煤率达到68.1%。冷热态试运行总计12天确保11月1日零时正常供热为确保开栓后的供热质量,沈阳市房产局提出了进行冷、热试运行的要求。10月20日至10月24日,沈阳市供热单位进行供热系统冷态试运行,检查各种转动设备和整个系统是否存在问题,并采取措施及时处理。10月25日至10月31日,进入供热系统热态试运行阶段,对供热系统进行调节,确保11月1日零时正常供热。沈阳市已储煤万吨今冬采暖期,沈阳市计划储煤约万吨,各供热企业克服煤价上涨、资金紧张等困难,通过银行贷款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提前储备冬季供热煤炭。截至目前,已储煤万吨,储煤率达到68.1%,较去年同期提高16个百分点,能够满足供热需求。皇姑区塔湾欣城、新汉城小区等区域已完成更换供暖管线今年,沈阳市房产局组织针对上一采暖期存在的问题,如国能辽宁热力有限公司对皇姑区塔湾欣城、新汉城小区更换供暖管线;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滑翔一热源厂对锅炉本体进行大修等15个重点区域进行监督整改,目前整改工作已结束。沈阳市供热设备设施维修改造工作也基本结束,正全力做好供热保供准备工作。沈阳市智慧供热监管平台再升级据介绍,为进一步提高供热监管的智慧化、信息化水平,本采暖期“沈阳市智慧供热监管平台”针对供热监管、诉求、督查等内容进行了升级。一是投入更多室温采集设备,增加了室温监控的覆盖面;二是建立诉求综合系统,在原有省诉求的基础上,接入更多客服信息,展示全市客服电话信息;三是建立视频督查机制,实现监控室与施工现场实时视频连接,更好地对各供热单位供热运行及改造情况进行监测。供热问题一点通如果在供热期中室温没到18℃,如何要求上门测温?测温是否收费?根据《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用户认为室内温度低于本条例规定最低温度(注:18℃)或者合同约定温度的,可以要求供热单位测温。供热单位应当自被告知之时起十二小时内进行现场测温。供热单位对未达标温度没有异议的,应当及时采取改进措施。用户对供热单位测温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用户投诉之时起十二小时内组织现场测温。由于供热单位原因温度未达标的,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供热单位及时采取改进措施。因供热单位原因自被告知之时起超过二十四小时温度仍未达标的,供热单位应当自被告知之日起至测温达标之日止,按日向用户退还日标准热费两倍的热费,退还热费总额不超过用户当期交纳的热费。测温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操作规范,使用经检定、校准、测试合格的测温器具,并在10时至14时之外的时段进行。测温不收取费用。如果去年家里暖气不怎么热,今年应该怎么办?先检查一下窗户的密封及房屋保温情况及供热管线的畅通,今年在供热开栓前联系所属换热站检查进户阀门开关是否正常,如家里采取地热方式供热可提前清洗过滤网,建议每2年或根据实际情况清洗地热管线,确保供热系统管线里面没有污垢,沙子或其他杂质等堵塞现象;如是采取暖气片供热方式供热可提前疏通暖气设施,从而提高供热效果。反映供热问题,是应该先找供热公司还是先联系换热站?可通过拨打换热站电话进行检查维修,也可以拨打所属供热单位24小时客服电话进行报修,还可以直接通过供热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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